廣告寫『劏房』並不足以證明一定受規管。先按差估署條件核對租賃,再用每月款項及第二期時間表處理實際生活;2026年的簡樸房制度另有登記和過渡規則,不可當成同一份租務表格。
先留下這些資料
核對資格,建立每期租務紀錄
第IVA部受規管租賃須符合差估署列出的條件,包括相關開始日期、分間單位、個人租客居住用途及不屬豁免類別。先核對實際建築物和租用安排,不把村屋、工廈房間或所有合租自動歸入。合資格後強制條款優先,不會因租約少寫一行而消失。
業主須在每期租賃開始後六十日內交AR2,租客保存批署副本;未收到可用AR3查詢。2026年差估署對指定期間發現的遲交個案有特別酌情跟進安排,並沒有取消六十日責任。租金收到後七日內須給收據,保留姓名、地址、日期及所屬租金期間。
水電分攤要有原單與計法
業主另收水電時,須提供相關帳單副本及書面分攤計算,整體向租客分攤不可超過帳單總額。先核帳單期、總額、自己的讀數或分攤依據,問固定費、階梯收費和其他單位如何一併處理,不能只以一個口頭每度價代替文件。
保存每次付款及所屬帳期,把租金、水、電與其他項目分欄。發現多收或欠文件,書面列出差額和需要的資料,向差估署查適當跟進。不要為測試讀數拆錶或接線,也不要把爭議水電款自行從租金扣除而不查權利及程序。
第二期看AR1,簡樸房另查過渡
受規管周期通常是兩個連續兩年租期;AR1要約期是第二期開始月份前第二個曆月。收到有效要約後,租客須簽同一份AR1並於第一期屆滿前送達業主,保存副本及送達紀錄。加租上限看官方指數變動及10%限制,負數亦有相應減租要求,不是每兩年自動加10%。
業主沒有於要約期依法送達有效要約,法例另有視作要約及接受的安排,不能單憑未收到表格便以為已失去續期。發現遲交、欠簽署或租金超上限,及早向差估署核對適用程序和租金,並將聯絡與原文件保存。
簡樸房2026年三月一日開始登記安排,登記期至2027年二月二十八日;有效登記與認證有分別,過渡及倒數期規則亦可影響租期終止,不能承諾所有租客必住足四年。核對物業狀態及適用日期,租務AR2不等於房屋局登記或認證。
實例:深水埗租客預備2027年第二期
阿勤的第一期到2026年底,第二期擬2027年一月開始。他把2026年十一月標作AR1要約月,核對官方計算結果,不直接接受『一律加一成』。收到表格後讀清楚金額及接受方式,保存送達及簽回證明,不以一句WhatsApp『我會續』當已完成法定步驟。
同月電費只收到手寫數字,他另索原帳單及分攤表,將第二期租金和水電爭議分開。業主稱已申請簡樸房,他再查有效登記、認證及過渡日期。這三項核查並行,既不把登記當租金合規證明,也不以水電爭議擱置AR1限期。
租務資格、每月款項、第二期要約及簡樸房狀態各有文件;不要用其中一項代替其餘核查。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這是一般資料整理,個別爭議須按事實、文件和現行法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