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假紙不代表所有短病假都有法定疾病津貼;公司較優厚的政策也不能混成法律最低要求。先列假期日期、醫生證明和病假結餘,才容易核對薪酬。
先留下這些資料
先弄清楚這幾點
一般法定疾病津貼需連續性合約、至少連續四天病假、足夠已累積有薪病假及適當醫生證明;懷孕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等有指定例外,應查詳情。每日津貼為相關平均每日工資五分之四。勞工處確認醫管局電子醫生證明不影響法定權益;電子格式也要按正式方式核實,不能把自行改寫的截圖當證明。
一步一步怎樣做
- 按公司報病程序及早通知,說明不能上班的日期,保留通知而非只口頭說。
- 向醫療機構取得適當證明,核對姓名、日期、不宜工作日數及所需內容。
- 查法定病假結餘及所屬類別,合約短病假或全薪安排另外核對。
- 交文件留確認,核對工資平均期及發薪;欠付或受威脅把資料交勞工處查。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病假證明的認可簽發人及第一、第二類病假要求要查官方指南,不自行說所有診所紙均一樣。
工傷缺勤另查僱員補償,不直接從普通病假結餘扣;涉嫌證明錯誤找原機構更正。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僱員病假兩天但公司政策可全薪,薪酬組應按合約處理,不能只說未達四天便完全不看政策。另一人連續五天則再查已累積病假、證明及平均工資,兩種個案各自留核對紀錄。
證明、結餘和合約福利一起查,電子證明也保留正式版本。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這是一般資料整理,個別爭議須按事實、文件和現行法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