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結算看到一行『強積金對沖』,先不要只看總數。最重要的是受僱日期、離職原因,以及款項屬於轉制前還是轉制後部分。
先留下這些資料
先弄清楚這幾點
取消對沖安排在2025年5月1日生效。轉制後部分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可用僱主強制性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抵銷;轉制前部分及其他供款安排另有規則。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也不是同一離職事件必然同時有。
一步一步怎樣做
- 先確認是否符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資格,不只看工作年數。
- 要求僱主分列轉制前後部分和所用工資基礎。
- 對照勞工處取消對沖指引,核對每項擬抵銷來源。
- 有差異時帶計算表及紀錄向勞工處查詢,必要時另查強積金計劃的提取或轉移程序。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這項改變不等於強積金可以提早全部領走,離職付款與強積金提取資格是兩套規則。
一次過寫成『已對沖』的數字不足以核對。涉及轉制前後年資時,應取得分段計算。
先分清資格,再把轉制前後款項和供款來源分開核對。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這是一般資料整理,個別爭議須按事實、文件和現行法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