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後,銀行改地址不會替你更改選民登記。地方選區的首次登記與資料更新共用 REO-GC,但資格、住址證明及登記年度仍要逐項核對。
開始前準備好
先查現有紀錄及資格
從選舉事務處入口查登記資料,已有紀錄就辦更改,未登記才選新登記。一般地方選區資格涉及香港永久居民、通常在香港居住、年齡及有效身份證明,另有法定喪失資格情況;快到十八歲者按官方年齡計算規則核對。不要用持有永久身份證一項代替全部條件。這篇處理地方選區個人資料,功能界別及選委會界別有各自資格。若長期在外地或居住安排特殊,先向選舉事務處交代實況查詢,再簽署。
住址要真實,證明要配對
新登記及更改登記地址須按要求交住址證明,通常是最近三個月發出的文件。證明上的姓名、地址與表格不符,先查正式替代安排;與人同住可按官方指引準備同住者證明及聲明,不自行改寫帳單。房委會認可住戶或房協資助房屋登記住戶可能獲豁免,但紀錄須匹配,居屋及已出售公屋不自動包括在內。完整寫座數、樓層、單位,通訊地址不能代替實際主要居所。留下原檔並用清楚副本提交,別裁走發出日期。
選表格、簽署,再保存提交紀錄
REO-GC 同時供地方選區新登記及更改資料使用,按實際情況勾選及填寫。官方數碼申請需已啟用簽署的智方便+或適用個人數碼證書;另有下載表格及正式交表渠道。填妥表格先逐頁檢查簽署和附件,再經選舉事務處網頁列出的渠道提交。更新電郵的簡化服務不等於更新住址。記下提交日期、參考號、已交內容及需要補件事項。年度截止影響哪一份登記冊,現在交表不能自行推論可參與哪一次選舉;用當年官方公告核對。
收到完成通知後,再查實際紀錄
選舉事務處會以郵遞發出更改完成通知,已提供資料者亦可能收到短訊或電郵;用官方查詢渠道再核對姓名及地址。上載成功只證明文件已交,不證明核實完成或已列入適用正式登記冊。收到查核信應按信上期限和要求回覆,不能以之前已交表作為不理會的理由。例子:一家人搬屋,逐位成年家人各自核對及簽署,並保留各自參考號;其中一人完成,不能代表全家已更改。有不一致時帶同原提交紀錄向熱線2891 1001查詢。
以真實主要居所交表,保存提交及完成兩種紀錄,再查適用正式登記冊。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