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了網店或取消租約不等於公司已解散。結業需要一份可追蹤的完成清單。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撤銷註冊適用合資格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本地私人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條件包括全體成員同意、沒有未清債務、沒有相關法律程序及香港不動產等限制。公司須未開始營運或申請前至少三個月沒有營運。先取得稅局不反對通知,並於通知發出後三個月內交NDR1。
一步一步怎樣做
- 董事先盤點收尾事項,檢查欠薪、MPF、稅項、供應商、客戶退款及訴訟。若仍有無力清償債務,先問專業人士合適程序。
- 收妥應收款、按合法程序處理存貨及資產,取消續費和關閉合約。銀行餘額、按金及未領退款要有處理記錄。
- 用IR1263向稅局申請不反對通知,清已發報稅表、查詢及稅務負債。收到待完成事項先回覆,通知不是公司註冊處的最終解散證明。
- 在通知有效期限內交NDR1,追蹤公司註冊處通知和公告。直到解散仍履行適用申報責任,最後保存公司狀態與歷年記錄。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撤銷註冊、法定休眠、剔除及清盤各有程序;放任不交週年申報不應當作結業方法。服務商聲稱包辦,也要逐項取正式文件。
一旦解散仍有公司財產,可能產生額外問題。申請前向專業人士核對銀行餘額、車輛、商標及集團資產,不先把它們個人領走。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網店停止接單,但支付平台還有保留款。董事先處理退款及結算,清存貨、稅局查詢和欠供款,再記最後營運日。取得不反對通知後準時交NDR1,繼續留意週年申報,直到官方狀態確認解散。
先合法收尾,再申請;不反對通知與最終解散分開保存。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