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店、搬辦公室或只換公司秘書地址,未必是同一項更改。先列哪些地址改、何日生效和哪類業務,再選公司註冊處及稅局程序。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本地公司註冊辦事處更改須在更改後15日內交NR1。營業地址更改則須在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可用IRC3111A。公司註冊處把註冊辦事處資料傳稅局,不等於必然把商業登記證的營業地址也改了。當兩者同改為相同地址,可按條件選電子一站式通知,須主動核對所選功能及確認。
一步一步怎樣做
- 列舊新地址、開始日、公司或獨資身份及商業登記編號,確認郵件能正常接收。
- 註冊辦事處有改用NR1;只改營業地點而註冊辦事處不變,按稅局途徑辦。
- 需要兩邊更新時核對電子一站式資格和選項,否則按各自程序及期限提交。
- 收到更改後查公司記錄及商業登記證,另通知牌照、銀行、保險、MPF和供應商。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稅局可要求租約或近期公用帳單作地址證明;提交真實業務資料,不用純郵箱作所有用途。
食肆或其他持牌業務搬遷可涉及新牌照或批准;更改登記不等於新處所可以立即營業。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有限公司店舖搬到九龍,但註冊辦事處仍在秘書公司。先通知商業登記署營業地址,不無故改NR1;另外處理店舖牌照、銀行及保險,收到新證核對日期與地址,保存租約及每項確認。
按地址用途選程序,最後核對真正更改了甚麼。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