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不只是拿一張證書。誰做董事、誰負責公司秘書、往後報表怎樣交,都應在開始前安排好。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本地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涉及法團成立表格、商業登記通知及公司章程。人員資格、公司名稱、註冊辦事處和持續責任受《公司條例》等規管。公司與東主個人法律責任也不是完全相同。
一步一步怎樣做
- 確認股份及人員安排,核對名稱和任職資格。
- 按公司註冊處清單準備NNC1、IRBR1及章程等適用文件。
- 經適用電子或其他渠道提交及付款,回覆補件要求。
- 取得證明後建立法定紀錄及申報日曆,另安排帳戶、會計及所需牌照。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周年申報、財務及稅務責任不會因公司暫時沒收入而全部消失。成立前應了解持續成本。
成立公司不自動保障所有個人責任,個人擔保或違法行為等要另行評估。
成立前安排人員和持續申報,別只比較註冊費。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相關法律背景
《公司條例》(第62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