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適合持有限逗留許可的香港居民或訪客更換旅行證件後整理紀錄。特區護照內的外國簽證交叉簽注是另一程序,不要與香港轉移簽注混用。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訪客或非永久居民更換旅行證件,可申請轉移簽注,讓新證顯示現行香港身份;完成前入境處建議出入境攜新舊證。ID405須填妥簽署,未滿16歲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新證國籍不同要交取得新國籍證據;舊證遺失則按表格附警察報失資料,不能只靠記住號碼。轉移是記錄現有身份,不是另外延長逗留。
一步一步怎樣做
- 保存新舊證個人資料、香港入境紀錄及電子簽證,列舊號、新號、日期和更換原因。若現行期限也將到,另查續期,不假定轉移可補過期。
- 按官方清單填ID405及備新證、舊證如有與額外證據;國籍有變、出生在港相關簽注或遺失的個案,逐項讀適用文件。
- 使用官方轉移渠道提交並保留參考,按要求出示原件。付款及領電子簽證時本人須在香港;未完成先向處理組確認近期離港需要的文件。
- 領取後核對新證號、姓名及現行身份的記錄;向僱主或院校更新所需資料,保存舊證或遺失報告與轉移結果,下一次續期可清楚解釋號碼變化。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內地居民在港遺失通行證、已按工作/受訓/居留/就讀获准來港者,官方可在未持新通行證時辦適用轉移,獲批電子簽證及信件後另向內地辦補領。
非永久居民回港須仍在有效逗留期限及原居留情況未變;航空公司、內地出入境及香港入境對所需證件分別核對,轉移信不是所有地方的旅行文件。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香港工作的外國居民換新護照,帶新舊證及現行電子簽證申請轉移;原許可兩個月後到期便另排續期。同行內地同事通行證遺失則按遺失個案取信再補證。
轉移現行身份、續期及補旅行證件分開辦,所有結果與新證號對應。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