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弄清法律上的通常居住,再整理每年的合法身份、生活及離港原因。這篇用於評估七年路線;具體核實及領永久身份證另看申請流程。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中國公民的七年通常居住類別,與非中國籍人士在緊接申請前連續通常居住七年、以香港為永久居所並作聲明的類別不同。通常居住是合法、自願及為穩定目的居港;暫時離港不必然中斷,入境處按原因、長度、頻率、慣常住所、工作及主要家人位置評估。外籍家庭傭工、指定輸入勞工、違反逗留條件及其他法定排除期間不能簡單算入。
一步一步怎樣做
- 按入境處國籍定義確認類別;持外國護照不必然已改變中國國籍,不能自己挑較有利類別。列首次合法居留、換計劃及有否中斷的日期。
- 建立逐年文件夾,收入稅單、僱主或學校資料、租住與銀行紀錄互相對應;缺月份找真實替代紀錄,勿補造工資或居住證明。
- 用出入境紀錄寫離港表,列照顧家人、派駐、學習或旅遊的原因及期間證明,說明仍保留甚麼香港生活聯繫;沒有固定安全天數可替代個案評估。
- 非中國籍人士另整理慣常居所、主要家人、維持生活能力及稅務等永久居所資料;到符合期後按核實程序提交,審核未完仍維持有效逗留。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買樓、公司登記、繳稅或人才簽證本身都不是永久居民保證;資料應支持真實生活,而不是只累積七張續期紙。
非中國籍永久居民日後長期離港可能涉及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的另一套規定;申請資格、保持身份及特區護照國籍資格不要混為一談。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非中國籍僱員六年在港,一年派駐海外,先列派駐理由、香港僱主、住所及家人證據,請入境處按實況評估;不因仍繳香港稅便自行宣布已滿七年。
以真實的通常居住歷史支持七年資格,不靠單一文件或離港天數口訣。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