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送貨和私家車駕駛者可能同時用導航與工作程式。新規針對裝置擺放,但合規支架也不代表可一邊駕駛一邊處理訊息;兩種問題要分開看。
先留下這些資料
現行安排與生效日期
2026年1月25日起,司機前方且屏幕可見的流動電訊裝置最多兩部,每部可見屏幕的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手機、平板和手提電腦都可屬規管裝置;不是把工作程式分在不同屏幕就不計數。
裝置不得阻礙司機看道路、交通及間接視野的鏡、裝置或顯示屏。只供乘客使用的裝置按規定另作處理;位置和實際可見性比『這是乘客的手機』這個稱呼更重要。
現在怎樣核對與準備
- 在車輛安全停定時,從駕駛座點算前方可見屏幕,量度每部對角長度,拍下擺放供自己核對。
- 檢查擋風玻璃、儀表台和支架是否遮擋道路或鏡面視線;改位後從正常駕駛位置再次確認。
- 出發前設定目的地及工作流程;需要更改可請乘客協助或在適當安全地方停車,再操作。
用一個情況看清楚
兩部小手機仍可能因擋住道路或倒後鏡而不符合擺放要求;一部過大的平板也不能只靠『只有一部』過關。工作車換班時,應把上一更留下的裝置一起點算,並確認每部實際用途和司機可見屏幕。
適用範圍與容易混淆的地方
擺放與使用是不同要求。手持、夾在頭肩之間、觀看影片或閱讀訊息等問題,須看現行使用及安全駕駛規定。不要以裝置尺寸合規為理由在行車中閱讀或輸入。
出車前先點算、量度和檢查視線,行車中保持專注。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這是一般資料整理,個別爭議須按事實、文件和現行法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