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加管理費通知,先找計法和批准紀錄。大廈總開支、單位應分攤份數和租約誰付款,回答的是三個不同問題。
先留下這些資料
先分清範圍和所需紀錄
民政事務總署的財政預算指南列出管理委員會應編製年度預算,估算管理費等收入及各項支出。常見項目包括員工、清潔、公用水電、維修及保險。讀通知時先分持續營運開支、儲備撥款和一次性工程徵費;每項要有自己的期間和計法,不能只比較總數。
你的應付額要對公契及適用安排,不能用另一座或另一種單位的收費直接判定。帳目控制指南亦提供收入支出摘要和財務報表的查核方向。業主查法團紀錄與租客查租約責任要分開;租約寫了由租客支付,不會自動令租客取得所有業主查閱權。
可跟着做的實際步驟
- 列新舊每月金額、開始日期、期間及每項附加費,再對上付款收據。若是收款未入帳,把銀行交易日期和收據另列,避免把付款問題誤當加價。
- 書面問管理處:哪個預算項目改了、哪份紀錄批准、按甚麼份數分攤。要求相關期間資料,不一開始就索取與問題無關的整套住戶個人資料。
- 拿預算對上一年度實際帳目,找工資、維修或保險變動;問年度費用是否分月收取。看到年度數字在月單出現,先核對除數及會計期間再下結論。
- 未能釐清時,向所屬民政事務處大廈管理聯絡小組查適用指引及支援。付款爭議、程序爭議或索償另問合適法律渠道;保存要求和回覆。
實例與可改用的查詢字句
可寫:『本單位由A金額改為B金額,另列維修徵費。請提供適用年度預算、批准紀錄,以及本單位份數與計法;上月付款收據附後,請確認有否入帳。』回覆指保險按年投保、按月收取,就用年度保費和月份核算,不把按月收款直接當重複收費。
怎樣跟進和判斷完成
把回答整理成『項目、依據、期間、計法、未決』五欄。預算是估算,帳目是已發生的收入支出;要求對方解釋兩者差異,而不是期望每項必定完全相同。
若有人說可以停交全部費用或扣除爭議部分,先核對公契、法例及自己的租約,並尋求個案意見。一般查詢不會自行取消到期付款或法定責任,亦不能代替正式爭議程序。
逐項查預算、批准與分攤,才知道差額從哪裏來。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這是一般資料整理,個別爭議須按事實、文件和現行法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