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處方並不表示藥物在每個地區都可直接帶入。把目的地、回程、成分與數量一起查,再安排所需文件。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香港藥物辦公室説明,入境人士隨身行李中供本人使用、合理數量的藥劑製品,可能豁免一般進口牌照,但其他法例對危險藥物、抗生素及不同產品另有管制。內地海關的禁止或限制清單也是另一套規則,澳門另查主管機關。不能把個人用途、香港處方、天然或中藥標籤當作所有藥物都可帶的結論。
一步一步怎樣做
- 提前讓醫生或藥劑師列藥名、有效成分、劑量與療程需要,保留清晰標籤。多種成分的感冒、止痛或鎮靜藥,不只按品牌查。
- 按實際前往內地或澳門查海關及藥物主管機關,涉及受管制成分先問許可、處方及數量文件。用書面具體藥品查詢,不依靠別人曾帶過。
- 帶原包裝及正式處方或醫療證明,按醫護要求保存。液體、針具、冷藏設備及電池另查交通安檢,不能只完成海關查詢。
- 回港帶新處方或買藥,另核對香港輸入要求及本人合理用途,保存單據與成分。先讓醫護比較原來藥物,不自行增加、替換或共用。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替別人帶、郵寄、分開運送或大量購入,不能自動套用隨身本人使用豁免。病人需要持續用藥,許可或供應有問題時先向醫護安排,勿自行停藥。
自購海外藥有成分、註冊與假冒風險。報關或安全檢查有疑問如實説明並向主管人員查,不能以申報代替本來所需的許可證。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長者帶日常藥及新買的鎮靜藥去深圳,先按成分查兩地管制並問醫護,不把兩者都放無標籤藥盒就出發。回港新藥也要有處方及成分供核對。
藥物按成分和兩地規則核對,處方、運輸及回港用藥一起準備。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