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原本列兩期繳款,與因財政困難另申請分期不同。先確認欠款、到期日和可負擔金額,再向稅局收稅執行組提交正式申請。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稅局容許有財政困難者申請分期,建議在到期前盡早提交。個人或獨資業務可用IR1360表格,按要求列收入、資產、負債、日常開支和建議付款。未按期支付的餘款一般先有5%附加費,六個月後仍未清的金額包括未付附加費可另有10%;獲分期不必然免除附加費或法律追收。
一步一步怎樣做
- 整理所有稅單、年度及未付餘額,分清一般兩期、已到期款和其他稅項。
- 列收入、必要生活開支、資產和負債,提出真實可持續的每期金額及日期。
- 用現行表格及正式渠道提交並保存參考;按稅局指示處理等待期間付款。
- 收到決定核對金額、附加費及每期日期,設提醒;情況變化立即聯絡負責組別。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信用卡或銀行分期是另一份合約,費用、利息和支付稅局時間另查,不視作稅局已批准。
2019等舊年度豁免公告有指定發單及評稅年度,不可當2026所有分期均免附加費。
質疑評稅則另守反對期限,財政困難申請不會代替正式反對。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收入下降但稅單快到期,先列現金流及證明,提出能按月履行的方案,記錄申請及付款。收到批准後核對是否另有附加費,若下一月失去收入,立即跟進,而非只付較小數目等稅局自行發現。
及早申請可行分期,按實際批准及附加費跟進。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