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問稅單和正式提出反對,是兩件事。先核對評稅年度、計算與發出日期,準備可說明錯在哪裡的文件,同時處理仍然適用的付款期限。
先留下這些資料
先弄清楚這幾點
稅局指反對評稅須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提出,清楚列理由;不是收信、讀信或第一次致電後才起計。官方說明期限涉及反對書送達,而非單憑寄出。反對或上訴期間仍須按期交稅,除非局長已批准暫緩全部或部分付款;暫緩可能有擔保或利息條件。
一步一步怎樣做
- 保存整份評稅及信封,列年度、檔案編號、發出日期、反對期限及付款日期。
- 寫清具體項目、你認為正確的資料及證據,不只寫『稅太多』。
- 按稅局現行提交途徑及要求送交書面反對,保留全文和送達或電子確認。
- 需暫緩付款另提出具體申請,查實際批准範圍;未批准部分依通知處理。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已過期也要盡快查可否延長,解釋阻礙及證據,不能保證獲接受。
更正報稅錯漏及暫繳稅暫緩有不同條件和時限,不用一般反對程序概括所有稅務爭議。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評稅通知未計一項已申報扣除,納稅人核對原表及證明,寫明年度、扣除項目和金額,在發出日的一個月期限內提交。付款另查獲批暫緩多少,不能因已收到反對確認便停止全數繳稅。
反對按時寫清理由,付款按真正批准的安排。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
這是一般資料整理,個別爭議須按事實、文件和現行法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