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開公司或轉售貨品,不會自動把它們變成香港原產。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工貿署說明,符合CEPA原產地規則的香港製造貨品可獲相關零關稅優惠,申請時需要有效CO(CEPA)。規則按產品及生產情況判斷;香港品牌、倉庫或發票不是原產地證明。零關稅也不代表所有內地稅費、產品標準及許可均豁免。先查產品具體規則,再向相關進口人確認完整成本。
一步一步怎樣做
- 先核產品分類及實際生產地點,列各材料、來源、加工步驟和外判。沒有資料便向製造商取證,不能憑貨箱印Hong Kong便申請。
- 用工貿署CEPA頁面查產品規則、一般規則及最新通知。若涉及成本或加工標準,保留計算基礎並向署方或核證機構問具體例子。
- 製造商按要求完成工廠登記及證據,申請該批CO(CEPA)並核收貨、貨物和運輸資料。證書與實際批次一致,資料改動查正式程序。
- 與內地進口人預核申領優惠方法、進口許可證、產品合規和稅費。安排香港出口報關及文件傳遞,保存原產地、運輸和申報資料。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貨物CEPA與服務提供者資格是不同路徑。貿易公司不能因為有香港註冊便向所有服務或產品宣稱CEPA資格,也不把市場准入等同免稅。
政策、產品規則和表格可更新,按實際發貨時版本核。尚未取得證書前,報價寫清假設及不獲優惠時處理,避免向客戶保證最終稅額。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香港公司從海外進口成品再賣深圳,不能只用香港發票稱CEPA零關稅。另一產品確在香港生產,則收材料與工序資料、核相應規則和工廠登記,申請該批證書;進口人仍查內地產品要求及其他稅費。
優惠跟實際原產地和證書走,完整進口責任仍要分別處理。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