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人邀請不會自動產生居留權。內地親人要按實際目的申請探親、合資格受養人或定居路線,各自向相關機關辦理。
開始前準備好
先弄清楚這幾點
內地居民探親須向相關公安出入境部門取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探親簽注;香港入境處的內地居民安排與外國護照一般訪問簽證表不同。欲定居者的單程證由內地機關按適用規定審批,受養人也有保證人及身份限制。探親簽注的有效期、可入境次數、內地許可與香港每次批出的逗留期限要分開看。
一步一步怎樣做
- 寫清探訪關係、目的、時間及香港住址,按內地戶籍/受理地的官方清單備親屬及香港家人身份資料;關係不同不假定簽注期限一樣。
- 申請獲發後核對通行證和簽注頁的姓名、用途、次數及期限,再安排交通;照顧家人若需長住,先查真正適用的居留路線。
- 香港入境後保存入境標籤及獲准逗留期限,與回程日曆對照。探親身份不能據此受僱;短期活動有例外者也要逐項核對官方範圍。
- 確有特殊/急切需要延長時,在到期前按香港訪客渠道申請並附原因證據,同時向內地機關查簽注問題;任何一方受理不代表另一方已延長。
費用、時間與容易忽略的事
訪客一般應在期限前離港;香港網上訪客延期窗口是剩餘期限14日內,其他提交方式一般在到期前7日內,審批按個案,不應留到最後一刻。
澳門居民、海外居住中國公民和內地居民不是同一證件路線。親屬關係、國籍或居住地不同時,把事實交官方確認,不只問能否用香港身份證。
換個例子看會更清楚
廣州母親探訪香港成年子女,先向內地機關查自己的探親關係清單;到港後把獲准日期記下。若想在港長期居住,另查定居資格,不用多次探訪累計代替居留批准。
按目的選證件,香港逗留與內地簽注各自核對。
官方資料與查詢入口
以下是本文參考及辦事入口。費用、資格和時間表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整理日期並非每個連結的官方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