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政府新聞網|基建與物流2026年10月5日 16:00政府公告
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售樓協議
房屋局今日提醒大埔宏福苑業主,如已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不論其作出哪一個選項,均須於本月15日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完成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 如業主因未能釐清宏福苑單位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等特殊情況而未能及時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政府會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政府會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上月29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完成簽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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